根据《2016年上半年重庆市心理咨询师统一鉴定通知》可知2016年重庆市人力资源管理师报名时间为发文之日至2016年4月8日止。
一、重庆市人力资源管理师报名时间
发文之日至2016年4月8日止。
二、重庆市人力资源管理师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三、报考条件
依据国家职业标准相应等级的申报条件执行,查询网址:http://www.cqosta.org.cn(鉴定服务区—鉴定申报—全国统考版块)。依据《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定(试行)》(劳社厅函〔2006〕3号),全国统考职业的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四、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
1. 提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登录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http://www.cqosta.org.cn),首页服务信息版块点击 “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首先注册个人帐户并进行登录,选择报考职业、等级,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符合的报考条件。上传近期免冠登记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声明及报名系统中相关帮助文档,准确无误地填写个人信息,考试信息一旦保存将不能进行修改。报考人员要准确记住登录名和密码(登录名和密码是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参加鉴定、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必要依据)。
2. 初审报考资格。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意见。对审核不通过的,并说明理由退回上报信息。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提交通过报名信息。
3. 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核。如因填报信息错误未审核通过的,可及时进行修改再次提交报名信息,重新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资质审核后,须在4月8日前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实现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
5.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2016年5月9日至5月20日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报考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鉴定结果查询。考生需时刻关注鉴定中心官网公告信息,凭自己的身份证、准考证号在成绩查询处查询鉴定结果。
(二)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在发文之日至4月8日期间可到公布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详见附件3)。现场报名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先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然后进行现场报名并缴纳鉴定费,并在2016年5月9日至5月20日期间凭有效身份证明和缴费清单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报名收费标准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收费由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直属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3〕150号)标准收取。
六、报名材料
(一)社会人员申报
(1)报考5-3级填写《国家职业资格(三、四、五)级鉴定申报表》一式两份,报考2-1级填写《国家职业资格(一、二)级鉴定申报表》一式两份,申报表“推荐单位意见”处盖本人所在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印章(红章)。并需粘贴本人2寸免冠红底近照一张, 2-1级工作业绩栏可填写本人负责或参与的项目成果及工作情况。
(2)本人近期免冠登记照电子版一张,规格为宽85长120,jpg格式,20kb以下。
(3)报名时需提供报考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其原件审核完毕后退还。
(4)满足申报条件的其它相关材料一份。如需出示工作证明,须盖工作单位公章(红章)。
(二)在校学生申报
(1)填写《重庆市学生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一式一份,申报表“学籍管理”栏需由学生所在学校或教务处加盖公章(红章),或者提供学籍证明。本表格需粘贴本人2寸免冠红底近照一张。
(2)本人近期免冠登记照电子版一张,规格为宽85长120,jpg格式,20kb以下。
(3)报名时需提供报考人员身份证、学生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原件审核完毕后退还。
(三)鉴定申报表下载地址:http://www.cqosta.org.cn (首页下载专区—表格下载)。
(四)鉴定申报表所填内容、上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因个人信息错误、缺失及所提供证明材料虚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并给予当次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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