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16〕1号)安排,我区2016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将于5月21日、22日开展,现将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职业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三级、二级)心理咨询师(三级、二级)企业培训师(三级、二级)职业指导人员(四级、三级、二级)劳动保障协理员(四级、三级)秘书(五级、四级、三级)。
二、报名时间
2016年4月11日至15日,提前或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请登录网站http://www.osta.org.cn 查询。申报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证件及工作简历证明材料、照片(两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2015年下半年首次参加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未通过的人员,可申请补考。
四、报名地点
西藏自治区劳动就业服务局鉴定中心(夺底路24号)。
联 系 人:次仁央青
联系电话:0891-6322113 13618915615
西藏自治区劳动就业服务局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